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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基础课堂:应届毕业生定义

发布:2016-06-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已经渐入尾声,2017年湖南省考备考的齿轮在缓缓转动,不少考生对湖南公务员考试政策还不是很清楚,最近不少考生就在问应届毕业生的问题,下文湖南公务员考试网就以问答的形式为大家介绍一下湖南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的定义。

  【问】往届毕业生能否报考湖南公务员考试?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问】“四项目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统称为“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问】即将转正的党员是否能以党员身份报考?

  【答】一般情况下,报名时需要已获得职位的条件,也即报名时应是预备党员。由于考生资格是由招录机关进行审查,所以务必与招录机关联系。需说明的是,如果在资格审核之前可以成为预备党员,有些单位是允许报名的,但是有些单位不允许。

  【问】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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