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德市公安局遴选人民警察补充公告
2016常德市公安局遴选人民警察的补充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常德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开遴选有关职位资格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职位信息
二、资格条件
1、常德市公安机关已登记为公务员、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 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结束时,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3、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报名和民警所在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和录警证明材料各1份,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报名表须经民警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推荐审核意见。
四、遴选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1日,非工作日不报名
报名地点:常德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市公安局办公楼816室)
联系人:郭 洁 倪 磊
联系电话:7958360 13873608800 18890759012
常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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