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5人公告
2016年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4日。报名地点: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乾州州图书馆法院办公楼419室)。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岗位和人数
1、法官助理,2名。职位要求:全省法院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担任基层人民法院法官任职二年以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综合文秘,3名。职位要求: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统、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或中文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在县市级以上报刊(不含网络)等发表过署名文章。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遴选工作人员是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身份,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3、热爱法院工作,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强,坚持司法为民,锐意进取,勤奋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调研能力,工作实绩较突出。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4日。
2、报名地点: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乾州州图书馆法院办公楼419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任职文件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好《2016年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4、报名方式:本人持《2016年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到中院政治部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行审查,通知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本次计划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报请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三)笔试(时间:2016年11月上旬)
组织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注重专业知识和专业实务水平,不指定复习用书。(审判人员和综合文秘考试内容不相同)
(四)面试(时间:2016年11月下旬)
按照遴选计划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本次计划遴选数与面试人数比例未到1:2的,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报请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五)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折算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休检和考察对象与计划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考察时,将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一历” 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弃权遴选的情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可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在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附:2016年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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