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直统战系统遴选2人公告
2017湖南株洲市直统战系统遴选2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 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委统战部干部科(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308号市委大楼11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8680275。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7湖南株洲市直统战系统遴选2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17年株洲市直统战系统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与计划数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副科级(含)以下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进行了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具有较强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专业要求不限;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规取得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相关证件和表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身份并同意报考。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株洲市直统战系统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报名登记表可从株洲统战网站http://www.zztz.gov.cn下载);
5.副科级干部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等,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由市委统战部、九三学社市委机关严格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制作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用人单位取消遴选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
4.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有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转任。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数等额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在株洲统战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
四、报名、考试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 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委统战部干部科(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308号市委大楼11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8680275。
(二)考试
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委统战部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凡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株洲市委统战部干部科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0731-28680283。
附件下载>>>
中共株洲市委统战部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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