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娄底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公告
2017湖南娄底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18日。报名地点: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联系人:戴意凡、伍晖、李国文,联系电话:8229300、8231600、15197800988。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考试分值占20分,专业知识考试分值占80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娄底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市体育学校、市艺术馆系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市体育学校2名,市艺术馆1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文体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政治素质好,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健康体检标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条件要求。
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表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底人社网、政府网、文体广新网公布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总成绩、体检合格人员及拟聘人员公示均统一在娄底人事信息网上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8月18日
2、报名地点: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联系人:戴意凡、伍晖、李国文,联系电话:8229300、8231600、15197800988。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只限本人报考,不能请他人代报考。报名人员须本人持其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2张1吋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等现场报名。市体校、市艺术馆分别负责本单位报考对应岗位人员专业资格的初审,市文体广新局负责终审。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该比例的不予开考,但特殊岗位达不到该比例,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整个考试由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市纪委、市人社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考试分值占20分,专业知识考试分值占80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其中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录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评委为7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成绩的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笔为考生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面试成绩折算及考生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按考生综合总成绩,根据同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由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体检医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递补不得超过1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得超过1次。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被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公开招聘时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因犯错误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放弃造成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九)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分别由市体校、市艺术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原有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如试用期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十)公开招聘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严禁对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纪律要求
(一)招考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考 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八严禁”,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考工和每个环节的流程关,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惩处。凡参考人员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处理。
娄底市文体广新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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