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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遴选5人公告

发布:2017-08-3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湖南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遴选5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 日- 9月8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820室(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308号8楼),联系人:谢潇,联系电话:28680348。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市编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下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名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和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2)
  三、报名条件
  1.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副科级(含)以下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30岁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 日— 9月8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820室(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308号8楼),联系人:谢潇,联系电话:28680348。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2017年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报名表》。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③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④《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3份;
  ⑤副科级干部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等,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报考综合文秘职位需提交由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领导讲话、工作报告、理论调研、调查报告等综合性材料不少于5篇;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必须提供工作岗位证明材料。
  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公告的报名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接受报名。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面试、笔试均采用百分制。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用人单位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2.面试、笔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笔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4. 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公示无异议,且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副科级干部不安排相应职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则退回原单位。
  九、纪律监督
  坚持规范操作,严肃遴选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31—28680348(咨询);13874183456(纪检监督)
  点击下载>>>
  1. 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报名表
  2. 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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