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省审计厅遴选公务员公告(13名)
湖南省审计厅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湖南省审计厅(以下简称省审计厅)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省审计厅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职位一:农业农村审计岗位,遴选公务员5名。因需要经常深入边远农村地区开展审计,工作条件艰苦,离家时间长,限男性。
职位二:财政金融审计岗位,遴选公务员8名。
二、报名范围
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包括中央在湘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以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湘籍公务员(包括本人或配偶的户口曾经在湖南的,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迁移的证明,可以认定为湘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为领导职务的应在现职任满1年;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应为审计、会计、金融、财政、财务管理、税收、投资专业本科毕业,且在现单位从事审计、财政、财务、会计、税收、投资工作2年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遴选到省审计厅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相关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9月30日。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审计厅网站、湖南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拒绝其他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陆省审计厅网站,下载《湖南省审计厅公务员遴选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将下列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其名称为“职位序号+姓名”,例:职位二张晓军)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填写完整、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审计厅公务员遴选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公务员录用表(参公人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属在国外取得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材料。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湘籍公务员报名,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迁移证明材料。
报名邮箱:2083208083@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省审计厅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笔试的时间、地点。
(四)笔试。
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省审计厅参加资格复审,签订《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审计厅公务员遴选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4.公务员录用表(参公人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属在国外取得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湘籍公务员报名,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迁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在省审计厅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和要求等事项。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省审计厅网站上公布。
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组织考察。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研究与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厅党组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调动、任职。
拟遴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程序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办理调动手续。
参照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级予以任职。
五、重要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均取消遴选资格。
(二)遴选到省审计厅工作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如工作需要,每年出差不少于160天。
(三)此次遴选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严肃遴选工作纪律。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严守保密要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遴选工作规定的,按相关纪律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31)89976236,89976151(省审计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9976143(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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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jt.hunan.gov.cn/sjt/xxgk_71228/tzgg/202010/t20201023_1389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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