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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邵阳市委统战系统及市委党史研究室遴选公务员公告(10名)

发布:2021-05-06 14:38:3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湖南邵阳市委统战系统及市委党史研究室遴选公务员公告(1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与电话见附件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21年邵阳市委统战系统及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充实市委统战系统及市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更好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邵阳市委统战系统及市委党史研究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10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邵阳市委统战系统及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下同)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职的应任现职务满1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担任副科级领导及以下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6.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4.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4月30日。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与电话见附件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者现场报名时应提交:(1)《2021年邵阳市委统战系统及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须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推荐表可登陆邵阳市党建网和中共邵阳市委统战部官网进行下载;(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5)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新提拔任职的任现职务满1年的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须盖公章);(6)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等遴选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遴选机关咨询。
 
  (三)相关规定。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遴选机关集体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届时将在邵阳市党建网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由遴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经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在面试前2天,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正式面试时,实际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该面试考场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排名届时在邵阳市党建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一)体检。体检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社会信用记录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由遴选机关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但须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如确定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
 
  七、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遴选机关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选。拟遴选人选在邵阳市党建网以及拟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遴选机关集体研究确定为正式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相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转任条件的,由遴选机关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八、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因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报考人员须在遴选考试前主动完成疫情排查或检测事宜,未按要求完成的,不能参加本次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绿色)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如实报告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有相关医院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方可参加遴选考试。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遴选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邵阳市公务员遴选考试,也不推荐参加上级机关公开遴选。
 
  (四)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遴选机关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739-5026030(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2.遴选岗位咨询部门及电话
 
  市委统战系统:市委统战部干部和民主党派工作科0739-5481606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部0739-5325247
 
  (七)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739-536717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739-548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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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ysdj.gov.cn/zkgg/2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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