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永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遴选工作人员公告(2名)
2021湖南长沙宁乡市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12名)已公布,报名时间:12月13日-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大楼208室)。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湖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ngwyworg,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21年永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永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人数、遴选范围
(一)遴选职位、人数
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工作人员2名。
(二) 遴选范围
面向永州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中央、省直、市直机关设在永州市所属县市区的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下同)。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 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3日-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大楼208室)。
3.联系电话:8368157,杨松正13874356768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需《永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④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⑤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笔试考对策性论文,主要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由遴选机关确定,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委托相关机构命题),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市统计局党组综合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遴选对象。
(八)公示
拟遴选对象分别在永州人事考试网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调入任职
公示期满,对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对象调入机关后,及时办理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2.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市统计局。
本公告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
0746-8368157
永州市统计局
2021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mod=view&aid=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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