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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行测数量关系,两招巧解利润问题

发布:2024-06-24 08:31:1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湖南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关系考点累积

  利润问题在行测考试中经常出现,大家在熟悉考情或做题时应该见过不少,这类问题难度不大,考题类型也相对比较固定,但是会涉及较多的概念,今天带大家提前了解掌握,以便在考试中真正做到得心应手,轻松应对。
\ 例题讲解,做好笔记

  利润问题的产生源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在交易物品的过程中会出现盈利或亏损的情况,下面先来了解下在这个过程中的几个概念公式:

  利润=售价-成本

  利润率=(利润/成本)×100%=(售价-成本)/成本×100%

  售价=成本×(1+利润率)

  成本=售价/(1+利润率)

  掌握了利润问题的常用公式后,想要在考场上顺利且快速地解决题目,还要了解关于它的常用的方法——方程法和特值法。需要我们根据题目中不同的描述来选择对应的方法,通过一些题目我们来看看方程法和特值法在利润问题中的具体应用。

  一、方程法

  根据基本公式建立等量关系式,从而对利润问题进行求解是常用的方法。

  【例1】甲、乙两种商品成本共2000元,商品甲按50%的利润定价,商品乙按40%的利润定价,后来打折销售,两种商品都按定价的80%出售,结果仍可得利润300元,甲种商品的成本是:

  A.700

  B.750

  C.800

  D.850

  答案:B

  【解析】根据题干描述及基本公式利润=售价-成本,设甲的成本为x元,乙成本为2000-x元。则[1.5x+1.4×(2000-x)]×0.8-2000=300,解得x=750元。

  由此可知,当题干中有明显等量关系的描述,我们可以使用方程法解题。

  二、特值法

  题目中涉及的未知量有很多,如果都设成未知数会使式子表达相当繁琐,增加计算难度,而且容易计算错误,这时候可以使用特值法。当销量无实际数值,且销量间关系表示为倍数、分数、百分数等比值形式时,可以设销量为特值。

  【例2】有一批商品以70%的利润出售,售出80%后,剩下的商品全部以5折出售,求商品的最终利润率?

  A.50%

  B.53%

  C.46%

  D.48%

  答案:B

  【解析】根据题目描述销量表示为百分数形式,设这批商品的单件进价为x,总量为10,则原来的售价为1.7x,打折后为1.7x×0.5=0.85x,总售价为1.7x×8+0.85x×2=15.3x,所求为(15.3x-10x)÷10x×100%=53%。

  由此可知,当销量无实际数值,且销量间关系表示为倍数、分数、百分数等比值形式的,可以设销量为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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