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 湖南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24湖南湘潭韶山市秋季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公告(23名)

发布:2024-07-04 12:58: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湖南湘潭韶山市秋季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湘潭韶山市秋季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公告已发布,根据韶山市教育发展需要,现特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合同聘用制教师,总人数23人。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9:00—7月11日17:00。报名方式:登录“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点击报名浮窗按照报考须知填写信息,进行报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 更多湖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 湖南湘潭韶山市秋季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公告正文

韶山市2024年秋季合同聘用制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韶山市教育发展需要,现特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合同聘用制教师。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招聘总人数23人。
 
  1.初中阶段6个岗位,共9人;
 
  2.高中阶段8个岗位,共14人;
 
  具体岗位详见《韶山市2024年秋季合同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官方网站查阅。
 
  根据我市教师实际需求情况,岗位和学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0岁(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见附件《韶山市2024年秋季合同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
 
  6.具备相应学历、学位;
 
  7.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8.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合作能力、有较高的信息技术处理能力、有敢于突破和创新的勇气,能进行师生活动组织与班级管理;
 
  9.有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有自主发展的主观意愿、有甘于奉献的教育情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2019年8月1日以后)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报考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录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行承担。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9日,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9:00—7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点击报名浮窗按照报考须知填写信息,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理性、谨慎报考。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报错、信息填写失误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1.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12日9:00——7月15日9:00
 
  2.应聘人员点击报名浮窗进入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为70分。考试时量以卷面指定的时量为准。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最低至1:2,降低开考比例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因报考岗位取消,该岗位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此类岗位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按《准考证》上笔试注意事项,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下同),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韶山市合同聘用制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内容: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携带登记表及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复审。
 
  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表参加资格审查),2024年8月31日之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③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证的,可持教师资格已确认盖章的证明),2024年8月31日之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准考证;
 
  5.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试教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体育、信息技术教师等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
 
  3.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入围体检名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室性期前收缩(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韶山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如有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和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的应聘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九)考察
 
  考察由韶山市合同聘用制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请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与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为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聘用人选,并由领导小组结合考生实际情况确定聘用学校,并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签),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合同制聘用老师薪资待遇(含年底绩效考核奖金)比照新入编教师,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并根据工作年限和职务职级相应增加。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韶山市2024年秋季合同聘用制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31-55682004。
 
  韶山市2024年秋季合同聘用制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aoshan.gov.cn/11698/11708/content_1313212.html
\ 湖南湘潭韶山市秋季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 其他地区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 河北招聘相关资讯

 

  ★ 江苏招聘相关资讯

  ☆ 浙江招聘相关资讯

\
\
 
\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待你发现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hn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9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