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选调教师公告(285名)
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选调教师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选调教师公告已发布,2024年计划面向全县城区以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85人到县城区公办学校任教,其中,初中教师144人、小学教师136人、幼儿园教师5人。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天易贵竹学校。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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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选调教师公告正文
2024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均衡城乡教师配备,结合2024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2024年计划面向全县城区以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85人到县城区公办学校任教,其中,初中教师144人、小学教师136人、幼儿园教师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全县城区以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85人。结合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人员编制情况,对超编严重(超编比率达20%以上)的谭家山镇、杨嘉桥镇、云湖桥镇、射埠镇、乌石镇、河口镇等6所中心学校实行选调计划单列。具体计划见《2024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湘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要求
见《2024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公开招聘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工作未满3年的。
2.公费定向师范委培生毕业分配后工作未满3年的。
3.晋升中、高级职称后在原单位聘用未满2年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官网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4年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开考比例和计划调整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岗位选调计划,计划予以核减或调整。选调岗位中有B、C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计划调整至A类的相应学科岗位选调计划;A、D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实例分析答题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1.笔试内容:基础教育阶段所涉及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中小学五项管理及“双减”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地点:天易贵竹学校。
3.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上午7:30—8:30在笔试考点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参考。
(三)考察
笔试成绩公示后,按照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末位成绩相同的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内容为符合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教师档案进行审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选调也不再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
(五)选岗
选调对象确定后,由县教育局明确具体选调学校及岗位(另行公布),选调对象按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如名次成绩相同,按年龄大小选岗,年龄大的先选),自主选岗工作由湘潭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聘用
选岗后根据选调学校岗位设置专技岗位空余情况进行对岗聘用,如因选调学校无相应岗位空缺导致需降低岗位聘用的,予以降低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选调人员与新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低于三年,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六、其他事项
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属选调对象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731-57882581,0731-57883531。
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xtx.gov.cn/9072/9080/content_1320167.html
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城区学校县内选调教师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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